第三章 必须遵循的康健法则
健康是天赋的权利和本能,是人最根本的内在追求,是自然规律客观的需求。为达到康健 的目标和目的,人类必须承认、了解、掌握并在思想和行为上遵循康健的基本运行法则。
康健的法则,一言以蔽之,就是在思想和行为上确定无误地做到“康健至上”。其内涵是: 人人都有争取健康的自由,人人都有获得健康的权利,人人都有知晓康健的义务,人人都有维护康健的责任。
人类的行为准则、政策制定、制度设计、文化传承、价值取向、人文精神都应遵循康健至 上的法则。康健至上应是也必须是人的行为活动的第一法则。一、康健法则的自由
无论是一个独立的生物个体还是一个有机的社会整体,其思想和行为都有“内在动因”, 即都有一个内在的“向往好的和更好的”目的。人的行为从本能和主观上都具有为了实现良好
的存在与发展,进而争取自我以及利益关联者生活得更好的“善愿”。然而目的与结果之间并 不能划等号。
在人类利己的本能之中,其实向往良好的目的是自觉或不自觉,显现或隐含在各种行为和意识之中的。康健论认为,包括本能的潜意识和康健的康知康觉和康悟,引导人们不断地追求、 调整和创建有利于健康的良好状态。其中的差别仅仅在于,由于文化、历史和环境的差异,对自由的理解和认知并不一样,甚至发生严重的对立和冲突,有的人关注当前,有的关心未来; 有的人仅关心自我,包括其家庭,有的顾及到群体甚至世界;有的人只看到只在意如何提高和满足“健体”的需求,有的人则认识和关注“康质”并追寻提高“康觉、康悟与康德”。
承认利己私心既是一种客观存在,也是健体意识的本能之一。 利己是为了使自己获得尽可能多的利好。如果利他才是真正的为自己获得全面的长期的确切的康健,在这个共识下为了 健康,人们自然愿意放下狭隘的利己私心。
利己私心并非单指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只是关心自我,并以最利己的行为来行事。事实是一个民族、一个国家的社会道德和文化传统,包括各种宗教教义与习俗,无不建立在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大的系统健康稳定之上。这既是长期以来的生活经验和教训的积累结果,也是国家、民族和个人家庭赖以维系和发展的有效保障。正如父母可为孩子成长含辛茹苦,母亲可为保护孩子奋不顾身,有责任心的男子可为保家护邦卫国从戎,有志之士可为主义而献身。这些超越自我的行为,之所以长期以来被赞誉被崇敬,是因为这样的行为恰恰是康健价值的体现和可贵。 可见利己私心可以被克服被超越的力量,来自内心的强大责任意识。康健论将之称为“康能” 和“康力”。从微观的个人康能和康力,到集合成宏观的康能和康力,社会的综合康能和康力越强,该社会的文明和谐的水平必定越高。
人人可以根据所处的环境与条件选择自己的生存方式,这就是自由。但在康健论看来,传 统的自由主张,必须确保以健康为前提。不仅不得损害自身的健康而换取所谓的自由,更不得 为了个人的自由牺牲和伤害他人的健康。因为,无论对健康的损伤是针对个人,还是他人,都 是对长远的和全体利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和伤害。所以,康健论对自由的表述是:人人都 有主张并选择自己健康存在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自由,但必须是以不影响他人健康为前提。